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编辑:余杰    来源:学工处   时间:2017-05-26 10:29:10    浏览:

各教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鄂教学〔2016〕2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征兵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进行适龄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根本目的就是培育大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军队的政治情怀,培养勇于为国防和军队建设贡献聪明才智的奉献精神,激发有理想、有志向、有才华的大学生积极参军报国。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从国家和军队建设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改善部队人才队伍结构、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强军梦、强国梦的重要保证。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7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辉玉
         副组长:钟儒刚
         成  员:陈睦富   商文斌   晏兴全   刘金雄   高  卉   

                 沈定文   祝敏鸿   毛   晔   黎群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金雄(兼)
         各学院相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
    三、兵役登记对象、征集对象和条件
        1.兵役登记对象: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不超过24周岁的男性大学生。

   2.征集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3.征集对象年龄要求: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4.征集对象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5.征集对象身体条件: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 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 =(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 >4.6,左眼裸眼视力 >4.5为合格;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 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 >4.8,矫正度数 <600度,合格。
        四、学校激励措施
        为有效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激情,在执行国家、湖北省政府有关入伍大学生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学校还给予以下优待:
        1.学校为入伍学生自学提供远程指导与服务,保证有能力的学生边服役边学习;
        2.入伍学生可通过自学参加课程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承认其学分,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
        3.入伍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同时授予学士学位;
        4.学生入伍前不及格的课程可在入伍前单独组织一次补考;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试)可以采用网络指导,经部队批准后返校答辩或网上答辩,由论文指导教师(授课教师)评定成绩;
        6.入伍学生复学后第一学年按不低于三等奖学金的标准评定奖学金;
        7.应征学生在服役期间因公伤残的,退役复学后,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最高可延长两年。
        五、工作安排
        1.2月13日至4月23日,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宣传发动(本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征兵宣传进2016级学生军事理论课课堂,3月15日组织校学生会干部宣传兵役登记工作,成立湖北科技学院军事爱好者协会,印制并发放《湖北科技学院征兵宣传手册》,组织在役学生(毕业生)或退役复学学生报告,征兵咨询会等);
        2.4月24日至5月15日,组织大学生入伍意向问卷调查、学生应征报名,组织初检、初审;
        3.5月16日至6月30日,对毕业生进行征兵工作再宣传、兵役登记工作总结、体检、政治考核、预定兵;
        4.7月1日至8月下旬,家庭所在地入伍学生政治考核和预定兵学生复检;
        5.9月份,定兵、走兵(送兵),征兵工作总结、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相关材料报送。
        六、工作要求
        1.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研究生处、各学院要提高对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
        2.全体适龄男大学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将兵役登记工作与学生证注册结合起来,与评优、评先、组织发展结合起来,与毕业生离校工作结合起来。
        3.以“五个一”的标准加大征兵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征兵工作氛围。要把广泛宣传和精准推进宣传相结合,既有覆盖式宣传,还有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切实把学生头脑中的问号“拉直”,心中的疙瘩“解开”,把学生参军报国的热情激发出来、调动起来;要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吸引力,切实发挥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要结合相关法规文件和学生讲真话道实情,既要讲清加快军队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也要讲清军队这所大学校大熔炉是大学生实现人生梦想的好舞台,既要讲清有关13项优惠政策和学校的7项激励措施,也要充分相信学生的基本政治觉悟,讲清大学生应征入伍是法律赋予的义务,既要讲清参军报国带来的光环和荣誉,也要讲清部队铁的纪律和严格艰苦的训练,引导学生算好入伍服役的“政治账”、“经济账”和“发展账”,打出宣传发动的“组合拳”;要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把握工作重点。
        (1)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做好征兵工作的措施,做到每名学工人员都参与征兵工作;
        (2)以班为单位或全院集中的形式召开一次动员会,让每个学生知晓优惠政策、应征程序和工作安排;
        (3)组织开展一次主题活动,进一步对学生进行爱党、爱国、爱人民军队的教育;
        (4)利用好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校园网、广播台、QQ群),将《致志愿参军入伍大学生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发给每名学生,并给学生发一条征兵宣传动员的短信;
        (5)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征兵咨询会和在役学生(毕业生)报告会。
        4.各院部征兵任务(走兵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12人、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5人、护理学院1人、基础医学院1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7人、教育学院1人、经济与管理学院4人、临床医学院13人、人文与传媒学院3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4人、数学与统计学院3人、体育学院4人、外国语学院1人、五官医学院4人、药学院3人、艺术与设计学院8人、音乐学院2人、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5人。
        5.按照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做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为国防和军队建设输送高质量的兵员。
        6.做好入伍学生的服务工作:做好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确保学生安心入伍;跟踪教育入伍学生,教育引导他们在军营建功立业;服务退役复学学生,协助解决他们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的困难。

 


                          湖北科技学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