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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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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编辑:zhangliping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19-03-15 07:43:51    浏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2019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范围为我校在职教师及附属医院符合条件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3月25日至4月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春季申请对象:校内在职教师、辅导员及附一、附二医院符合条件人员。

秋季:9月23日至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秋季申请对象:证书遗失补发人员及附属医院符合条件人员。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的任教学校所在地为“湖北省”,认定机构为“湖北省教育厅”,证书类型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为“湖北科技学院”。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填写“湖北科技学院”,不得增加或删减)。

3、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打印,同时,下载《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两者一同交学校人事处。

8、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 3月27日—4月2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 9月24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湖北科技学院行政楼三楼三号会议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系统生成后下载,A3正反打印,并签名)

3)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4)《个人承诺书》1份(与上传网络报名系统的相同)

5)体检表1份(2018年新引进人员免交)

  1.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由人事处提供)

    2018年新引进的教师面试和试讲成绩有效,申请教师资格证时不用再参加测试;其他人员需参加学校2019年3月22日组织的面试及试讲测试,具体安排见《关于组织2019年度春季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通知》。

    7)由教务处提供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本人到教务处办理,加盖教务处公章);

    8)免试证明材料。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学历证书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能够查询并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相应的学历查询结果。1990至2000年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10)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的符合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应在官网上能够查询并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相应的查询结果。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的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顺序装订好)必须按要求上交,原件审查完后退回个人,有免试项目人员需留存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待省教育厅审核完成后退回个人。

     

     

     

    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